为践行阳光执行理念,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近日,天府新区法院邀请4名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全过程,切实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该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我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位于天府新区的一套房屋,且我院处于查封第一顺位,享有处置权。
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王某,但王某仍拒绝与申请人协调还款事宜,因此,我院依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裁定拍卖案涉房屋。
此时,被执行人王某与案外人陈某便开始针对案涉房屋以不同理由向我院与市中院多次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等用以拖延执行。
最终,本案相关衍生诉讼于2024年年初结束,本案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综合考量王某家中有未成年人同住等情况,基于善意文明执行考虑,再次给予双方足够的沟通空间和自行腾退时间,并多次告知王某拒不腾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仍然置之不理。
被执行人为拖延执行作出的各种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申请人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不再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即刻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为确保此次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团队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并提前联系公证人员、搬迁工作人员等做好固定现场证据以及设施搬迁的准备工作。同时,邀请了4名代表委员参与案件执行。
当天,代表委员全程参与案件执行,详细了解本案执行情况,听取执行行动方案汇报。在执行现场对执行过程中的设备设施保管、人员安全保障等提出意见建议。
最终经过10多名法院干警、16名搬迁工作人员10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将涉案场地腾空。代表委员表示,通过见证此次执行活动,切实感受到法院执行组织得力、程序规范,有力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感受到了执行一线的辛苦和不易。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着力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认真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以阳光执行、规范执行、高效执行将执行攻坚向纵深推进,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