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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促执丨攻坚克小,追讨欠薪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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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1 09:43:29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结合“攻坚克小”专项行动,依法对执行案件尤其是小标的执行案件中“拖、躲、逃、赖”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REVIEW
案件回顾



小李于2023年6月入职天府新区一美发店,双方约定每月保底工资5000元,每月可休假3天。小李休假2天半,被扣工资200元。2023年7月,美发店店长在微信工作群通知取消保底工资、降低工资。2023年8月,美发店才向小李支付6月工资。2023年6月至8月,小李共收到工资2000多元,每天上班13小时左右,每月扣减200元业绩罚款。


小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四川天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美发店向小李一次性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计16000余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美发店店长并未依据生效文书履行相应义务,无奈之下,小李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将双方传唤至法院进行执前调解,美发店店长小杨向法官书面报告财产,表示自己身无分文,多个平台账号均无款项可供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后果,并核查被执行人小杨的财产流水,发现小杨前几月部分账号收支流水超过5万元,且一分钟前有向某银行账户转款8000余元的操作。



执行法官即刻控制证据

鉴于被执行人小杨

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

且当场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

执行法官拟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慑于强大的司法惩戒力度

表示愿意马上支付应付案款

最终本案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会面临被罚款、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法律后果。


财产申报能够督促被执行人清理个人财产、债务状况,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企图通过“拖、躲、逃、赖”等方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心存侥幸规避执行,终将自食其果,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司法拘留从来都不是目的,而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一把利剑,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以开展“攻坚克小”专项行动为抓手,灵活运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落实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