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11月5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召开天府新区物业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座谈会。
天府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骥,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政法委政治安全和综治处副处长程峰,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处长殷方启以及辖区内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调解组织等多方代表参加会议。
天府新区法院与华阳街道、万安街道双向聘任17名诉讼联络员、3名法治指导员,持续优化“网格员前端排查—需求呼叫—法治指导员响应”的物业纠纷化解机制。
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引入3家调解组织,进一步畅通行政、司法调解衔接,便利物业纠纷一次化解。
天府新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谭娟介绍了2024年物业纠纷审判工作情况,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军介绍了2024年天府新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情况。
随后,会议通报了天府新区法院与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联合撰稿的《关于强化物业纠纷预防化解 推进高品质和谐宜居小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围绕物业纠纷成因、前端治理以及联合化解等方面作交流分享,并从不同维度针对《实施办法》内容建言献策。
程峰副处长指出,物业纠纷预防工作是新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街道社区、组织机构都要密切配合,发挥好“微网实格”平台优势,抓实物业纠纷源头排查和化解。
殷方启处长表示,公园城市建设局将会按照《实施办法》确定的十项举措,切实加大对物业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优化物业关系。
唐骥副院长强调,这次座谈会既是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城镇小区治理的相关要求,也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法院涉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5%,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高质量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公园城市先行区三个方面深刻把握物业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凝聚共识。
发挥“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居民自治、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优势,延伸职能职责,形成共治合力。
三是工作成效再提升
加快《实施办法》落地见效,力争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物业纠纷数量明显减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新区城镇小居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