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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出行的你,这份“法院+文旅”版旅游避坑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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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9 17:08:54 打印 字号: | |

距离“十一”黄金周仅剩1个工作日

身边不少朋友已经摩拳擦掌

为即将到来的假期准备出游攻略

为此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联合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针对在旅游消费中

可能遇到的陷阱和纠纷

为准备出行的您提个醒

这份避坑指南

为您抵达“诗和远方”保驾护航


案例1

 游客迟到,

 旅行社是否需要等待?


【案例简介】


2023年9月,游客陈某通过某线上旅游平台预订新疆9日8晚团队旅游,共支付团费6228元。行程第4天在景区游玩结束后,陈某因领取遗失证件未能及时集合,旅行社司机两次电话催促并等候超半小时后,先将其他游客送往就餐点,陈某到上车点发现车已开走,之后自行乘坐其他车辆返回酒店,并于次日退出了旅行团。陈某认为旅行社存在未等待游客及其他违约行为,向旅游平台投诉要求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另赔偿6000元,经平台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陈某遂向法院起诉。


【处理情况】


天府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造成旅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陈某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返回车辆集合,旅行社需要保障其他游客的行程安排,先送其他同团游客的措施具有正当性、合理性,但未与陈某充分沟通、妥善安排,负有一定的责任,并且陈某未参加后续旅游行程,综合陈某的已旅游天数、旅行社尚未实际产生的费用等情况,法院判决旅行社向陈某退还团费2000元。


【案例评析】


旅行社组织团队游,需要尽量兼顾所有团队游客合法权益,在处理“该不该等人”的问题时,应当与各方充分沟通协商,在等待时间较短时其他游客理解,等待时间较长的应尽量保障多数游客正常行程安排,同时妥善安置脱团游客。个人游客参团旅游务必要遵守时间,出现突发情况时应主动与旅行社联系、沟通,说明原因,尊重同团其他游客的权益,共同营造和谐友好的团队旅游氛围。


案例2

 签证变故致无法出国游,

 旅行社要退费吗?


【案例简介】


2023年12月,栗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西兰11日游,支付团费15000元,合同约定2024年1月3日在新西兰集合开始行程(不包含签证手续、机票等费用)。12月31日,因栗某入境申报材料中的学历信息与其户口簿登记信息不一致,被新西兰移民局拒绝入境。栗某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费用,旅行社称已向新西兰当地的地接社支付费用,无法退款。多次协商无果后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情况】


天府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栗某入境申报信息与户口簿登记信息不符,导致被拒绝入境,并非旅行社的过错,旅行社仅应向栗某返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新西兰地接社出具的《损失证明》,已产生费用2879.1新西兰元,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12677.3元,故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团费的差额部分2322.7元。


【案例评析】


游客在出境游之前,要详细了解目的地国家的入境政策,提前准备并核对相关材料,避免被拒绝入境而产生损失。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好风险提示,协助游客准备材料,出现无法入境的情况时积极协调地接社、酒店等退款,尽量减少游客损失。



案例3


网上报名遭遇无证经营,

 研学旅行如何避“坑”?



【案例简介】


2024年5月,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收到游客周某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在成都某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参加旅行团,该公司未按照行程安排旅游,投诉要求进行查处。


【处理情况】


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第一时间联系游客周某了解相关情况,周某通过成都某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报名参加,没有签订合同,该公司未开具发票。


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将相关线索情况移送成都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天府新区支队,经调查核实,成都某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3年3月以来,该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某途”宣传招揽游客,收取包价旅游费用,再交由成都某熊猫旅行社有限公司具体执行,收取佣金盈利。该公司于5月1日至5日组织“蜀都美学熊猫亲子营”研学旅游项目,为游客提供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赚取相应佣金。


2024年8月23日,成都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天府新区支队依法向成都某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务必要注意查看“一照”(营业执照)、“一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警惕“低价游”陷阱、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理性消费。若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旅行社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45电话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2024年国庆节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联合发布假期出游提示


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携法相伴,奔赴山海

为了更好享受假期

建议大家尽量做到以下事项哦




01

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提早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等情况,密切关注应急、公安、文旅、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开热门景区和出行高峰时段。参团出游时,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主动购买旅游意外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保健品游”等虚假宣传,切莫轻易相信个人以旅行社、导游身份通过短视频、“朋友圈”等方式推介的旅游产品,不要轻易通过微信转账、预付保证金等形式交纳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02
增强安全旅游意识


在外旅游时,安全第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个人安全,保管好私人财物和贵重物品。入住酒店第一时间了解房间和安全疏散通道位置,严格遵守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谨慎参与漂流、潜水、攀岩、蹦极、低空飞行、大型机动游戏、玻璃桥、游船等高风险项目,听从景区工作人员提醒和引导,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量力而行。要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不要轻信社交媒体推荐的“人气景区”,不到私设“景点”游玩。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和安全提示,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地段停留,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峡谷、无人岛、海滩、网红景点等“野景点”区域开展登山、游览、探险、戏水、露营等活动。


03

遵守交通规则

开车上路前要检查维护好车辆,掌握路况天气情况,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切勿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乘坐运营客车出行要到正规客运站,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无牌照车辆,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途中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拨打110、122(高速公路上请拨打12122)、120电话求助。旅游团出车前,导游要提醒游客安全乘车,并督促每位游客系好安全带。


04
倡导文明节俭风尚


在外游玩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不乱刻乱画,举止得体,争做文明旅游者。倡导公筷公勺,按需点餐、适量取餐,践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尊重当地文化民俗、宗教信仰。


05

妥善应对突发情况

在游览过程中,一旦遭遇突发险情或意外事件,要沉着冷静,积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必要时报警求助。


如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出境游,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警求助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并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65612308。



上面这份旅游“避坑指南”请收好

希望每一位旅游者
都能享受快乐、安心的旅行时光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