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快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4年5月成立执行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执前督促工作,充分发挥执前督促“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优势,7月以来,天府新区法院共对1399件案件开展督促履行,拨打电话581件,上门督促17次,成功督促履行176件,督促到位金额3800余万元,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较上月下降30%。
法官,我要当着你的面交钱!
近日,被执行人吴某某带着现金来到天府新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现场将案款交付到了申请执行人韩某某手中,当场履行完毕。
原来,韩某某与吴某某因一买卖合同问题产生诸多矛盾,无法自行达成和解,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的方式兑现权益。韩某某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执前督促团队了解到本案执行标的不大,双方也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执前督促基础。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吴某某了解到如果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前履行,就不会被采取“限高”“查封”等措施。因此吴某某筹措到钱以后,就积极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当着法官的面把案款交给韩某某。
7月底,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吴某某当场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
法官,我们公司一定积极履行,
不要把我们列入失信名单啊!
8月初,又有被执行人带着现金到天府新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在执前督促法官见证之下,向申请执行人交付现金。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冯某通过仲裁程序要求J公司支付工资。后J公司一直未按仲裁结果支付冯某工资,冯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执前督促法官了解到本案属于5万以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且J公司因涉及诸多执行案件,名下不少公司账户已被冻结,兼顾全局考量,执前督促法官将双方约至执行服务中心,向J公司股东释法明理,告知其进入执行阶段后,查封、冻结、扣押会让J公司的状态更加困难,欠付员工报酬对于公司的名誉等影响颇大,不如尽快解决。J公司股东在法官的督促之下,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冯某所有欠付的工资。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将持续提升从“执”到“治”效果,前置“督促提醒”,重视失信预防,提醒义务人“拒不执行”可能增加的费用成本、失信后果和面临的法律惩戒举措,敦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努力营造自动履行、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