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2024)川0192执1748号
本金346450.22元,执行费5097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兑现的,给以举报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奖励。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被本院发现但尚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财产线索范围;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对第一顺位的举报人发放奖励),本院将依法发放悬赏金。
※说明:本院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依法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
本公告作出之日起一年。若本案于2025年7月23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
028-62292110、028-62292072、
028-62292063、18328427252,刘法官
2024年7月24日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本院依申请执行人四川汉唐稳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
华储粮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N8DXO
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号1号楼)X1301-E0122129(集体注册)(JM)
(2023)川0193执6642号
本金6377975.00元,违约金759368.79元,律师费15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兑现的,给以举报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支付奖励。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被本院发现但尚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财产线索范围;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对第一顺位的举报人发放奖励),本院将依法发放悬赏金。
※说明:本院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依法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
本公告作出之日起一年。若本案于2025年7月23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
028-62292110、028-62292072、
028-62292063、028-62291812、
18328427252,刘法官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