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充分展现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6月20日,天府新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邀请成都市、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区禁毒办工作人员、各街道工作人员,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等7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省、市、区三级检察院派员观摩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天府新区法院公开庭审。天府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佳担任审判长,天府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智出庭支持公诉。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旁听人员屏气凝神、全神贯注地聆听,两个小时的庭审气氛庄严肃穆。
法庭上,被告人对其因一己私欲走上贩毒道路的过程进行了反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自身、家庭和子女带来的危害予以深刻忏悔,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其贩卖毒品的违法所得、查获的毒品等违禁品,均予以追缴和没收。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不仅充分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与威严,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毒品的危害以及触犯法律的后果,今后将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远离毒品,保持健康生活。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持续采取法治宣传、公开庭审、集中宣判等多种方式,让群众近距离地了解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提高防毒拒毒意识,远离毒品侵害。同时,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积极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