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立足审判职能
妥善处理各类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案件
严厉打击
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
不断筑牢保护生态资源的司法屏障
* 典型案例 *
2022年3月,被告人李某、王某相约到一竹林中,猎捕野生鸟类4只(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当晚,被告人李某、王某在回家路上被公安机关挡获。检察机关以二人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损害,破坏了生态环境平衡,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对二被告人判处拘役并依法适用缓刑,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生态圈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打击非法狩猎、铲除交易市场、革除食用陋习,自觉、自发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为更好地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这天,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向大家发出倡导:
保护动物从餐桌做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饲养、运输和餐饮企业不非法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民不购买或使用来自濒危物种的产品,拒绝参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支持合法的保护措施,关爱动物,保护珍稀物种的生存环境,让茂密的森林成为动物的栖息庇护场所。
带领亲友践行垃圾分类,积极进行电池回收、白色垃圾拾捡、垃圾广告清理、义务服务等多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积极参加文明生态游、生物科普考察、噪声监测、植树护林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活动。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节水、节电、节煤、节气,少用或不用一次性消耗品;多使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生物多样性保护
是人类共同的使命
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使命
让我们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用实际行动去爱护青山绿水
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纵深开展
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秀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