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
我们谁也无法预料
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劳动者
更是充满了风险和危机
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意外
如果因工受伤
却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这不免寒了劳动者的心
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近日,天府新区法院
高效执结了一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仅用29天
为因工致残的申请人老罗
全额讨回工伤赔偿11万元
该案件入选
成都法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伤痛与希望
2021年3月,年过六旬的农民工老罗为了谋生在成都某建筑工地做小工,因为已过退休年龄,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同年10月20日,老罗在工作中右手手指不慎卷入钢筋弯曲机中,造成右手指挤压完全断离伤。老罗被立刻送往医院治疗,前后住院时间长达21天,医疗费用多达4万余元。
2022年4月27日,老罗与包工头龚某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约定除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外,龚某还应在2022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老罗支付赔偿金90000元。如有违约,还应支付违约金20000元;劳务分包单位对龚某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该赔偿协议一度为因伤致残但又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的老罗带来了希望。
失望与维权
协议签订后,包工头和劳务分包单位却不断推诿扯皮,年老残疾的老罗并未如期得到应得的赔偿,生活陷入极大的困顿,他一次次去找龚某和劳务分包单位要钱,又一次次失望而归。
终于在2023年2月,老罗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支持了老罗的诉讼请求。
判决龚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老罗支付赔偿金90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劳务分包单位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判决生效后,龚某和劳务分包单位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老罗于2024年2月27日向天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破局与解困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曾欢发现本案申请人老罗系因伤致残的老年人,法律知识缺乏,书写和普通话沟通能力不足,来法院申请执行存在诸多不便。
因此,执行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利老执行”的理念,多次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沟通,帮助其打印评估拍卖申请材料,耐心向申请人解读,随时告知其执行进展。
案件进展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从执行财产入手,第一时间扣划包工头龚某的银行账户,但总共才扣划到了六千余元,远远不够支付执行款。
同时,第一时间查封了龚某名下一套房产,但此时距离老罗受伤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房产处置周期长,如果处置房产,老罗生活困顿的局面将长期得不到缓解,执行陷入僵局。
因此,执行法官转而从被执行人入手,寻求破局之道,多次与龚某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
龚某多次以其与劳务分包单位的案件尚未执行到位、自己没钱为由予以拒绝。执行法官动之以情,告知其老罗生活的艰难;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履行判决将依法拍卖其房屋。
在执行法官耐心沟通、细致释法下,被执行人终于承诺
将凑钱履行义务。
2024年3月27日,龚某抱着11万元现金来法院,当面向老罗履行义务,老罗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清点完现金,心满意足的将钱抱回家,本案最终在29天内全部执行到位,极大缓解了老罗的燃眉之急。
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加倍爱护。天府新区法院在执行涉残疾人权益保障案件时,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高效执行。为残疾人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切实保障残疾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