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关于“马上涨”平台投资人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2-02 10:05:57 打印 字号: | |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拟对鲁晏楠、陈海俊、苏逸凡、吴滢滢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第一次清退,现将投资人信息核实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2021)川0192刑初107号案件认定的《关于“鲁晏楠等人涉嫌诈骗案”“杨瑞等人涉嫌诈骗案”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川协和鉴[2020]第C003号)所附《马上涨策略平台资金清理明细表》中记载的人员。



二、信息登记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登记方式

登记对象通过关注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



四、需要登记的内容

(一)投资人个人基本信息。

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联系地址、身份证正反面。

(二)参与“马上涨”项目的证明材料。


1.本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或侦查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投资人签订的案涉项目协议或者合同、持有的收据;


3.投资人参与“马上涨”项目的银行卡流水、转账记录(需加盖银行或者第三方平台印章,如记录较多的需将案涉相关内容标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收集的投资人基本信息、联系信息作为后续退赔的唯一依据,请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在申报周期内可在线对信息进行修改,申报周期结束后需修改信息的,请直接与本案办案人员联系,当面提交书面更正申请。

(2)本案的退赔金额以《川协合鉴[2020]第C003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所附《马上涨策略平台资金清理明细表》载明损失金额为准,根据执行到位资金情况按比例清退;本院将根据投资人提供信息通过指定银行开具电子账户方式进行,投资人可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至网点领取,退款时间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3)所有上传材料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待收集齐备后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传。




六、特别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投资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001号

联系人:易跃

联系电话:028-62291821,17883665024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