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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 最高奖励20万,欢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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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30 14:06:05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王小均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截止目前

该案未履行金额

已超200万


依据提供的财产线索

使申请执行人债权

得以全部或部分兑现的

给予举报人实际到位金额

 10%的奖励

欢迎提供相关财产线索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王小均,男1972年5月23日出生,住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华阳大道二段135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319720523****。


【执行案号】

 (2023)川0192执恢316号、379号


【执行依据】
(2020)川0192民初2389号民事调解书


【未履行金额】

本金和利息共计1383253.27元、本金和利息共计700000元,迟延履行金等。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兑现的,给予举报人实际到位金额百分之十的奖励。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被执行人已被本院发现但尚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财产线索范围;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对第一顺位的举报人发放奖励),本院将依法发放悬赏金。


※说明:本院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依法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本公告作出之日起一年。若本案于2024年11月29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联系方式:

电话:028-62291846,13548113951,张法官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001号


2023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