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天府新区法院大力开展“蓉执雷霆”专项行动,积极响应、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发起“蓉执雷霆”夏日攻势,持续惩处抗拒执行行为,集中强制腾退房屋,为群众兑现真金白银。截止目前,促进案件履行完毕491件,达成和解47件,共计执行到位金额6亿余元。
即将交付的法拍房遭到“毁容”,
原本的精装房变得满屋狼藉,
这可怎么办?一起来看。
天府新区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的房屋被予以依法拍卖,拍卖过程中,评估报告及拍卖公告已将该房屋内不可移动的浴缸、中央空调、新风设备等纳入评估范围且一并拍卖,但李某在搬离房屋时,破坏了房屋内不可移动的部分设施,导致房屋装饰装修损毁,严重影响房屋买受人权益。
执行法官随即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对其进行严肃的法治教育,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违法性,并积极与买受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赔偿买受人5万对破坏房屋进行修复。同时,鉴于被执行人行为恶劣,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罚款10000元。
查封、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强制执行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胜诉方权益的有效途径。无论是被执行人还是案外人,未经法院准许,不得非法占有、使用、毁坏被查封的财产。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任何妨碍司法的行为,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月,天府新区法院集中梳理在执案件,联合外勤和司惩团队,集中腾退、搜查、拍卖房屋,对符合资产处置条件的全部挂网拍卖。
在执行某银行与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严某的母亲作为案外人在面对法院腾退房屋时,一直进行干扰、阻拦,情绪特别激动。执行法官不断对其作心理疏导工作,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使其放弃阻拦,配合交付买受人。
天府新区法院在执行另外一起案件时,同样遇到被执行人拒不腾退的问题。执行法官到现场腾退被执行人马某的房屋,马某称这套房屋是他母亲20年前过户给他的,但过户后其父母仍居住在内,马某母亲不理解过户的实际含义和产生的法律效果,认为该房屋依然属于自己,故极力阻拦,且在整个小区产生不良影响。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和普法,最终放弃阻拦并配合执行。但考虑到该房屋的历史遗留和双方情绪较大的原因,执行法官为做好后续安置工作,促成买受人愿意将房屋继续租赁给被执行人父母。
此次集中腾退活动开展,消减了部分重大疑难执行积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执行干警在腾退过程中,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彰显了法理情的人文关怀。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彰显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速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