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天府新区法院选取了一些
与消费者日常生活相关的案例进行分享。
希望普通群众可以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更希望广大经营者
可以依法诚信经营,
共同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被告人吴某在某知名火锅店担任店长期间,该店后厨人员将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回收并加工制成“老油”,将“老油”添加到新的红汤锅锅底和鸳鸯锅的红汤锅底,再次对外销售给顾客食用,吴某对此明知并默许。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该店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金额共计44万余元,吴某获利8万余元。
经依法审理,被告人吴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活动。
将顾客食用后锅底废弃油脂进行回收、熬制会产生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到火锅底料后再次给食客食用会严重危害食客身体健康。
经营者要守法经营,用心经营,承担社会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甄别,发现违法行为积极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邓某等六人为孕产妇,为在产后得到更好的照料,六人分别与某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月子会所母婴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月享套餐的行政套房服务。
合同签订后,邓某等人均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涉及金额近30万元。结果,部分孕妈突然在临产前得知,月子会所因经营不善关门停业,并从原来租用的酒店撤场。已经入住的产妇也被迫带着婴儿提前搬离,无法继续接受护理服务。
6名宝妈与该公司多次磋商无果,因此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并进行赔偿。
因被告停止营业,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经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均同意解除合同,并由被告退还全部费用。
近年来,美容美发、母婴保健、文体服务、教育培训市场等需求旺盛,但这些行业消费纠纷多发,原因是许多机构往往以预付费方式收取费用,后又盲目扩张,以致出现经营困难、卷钱跑路、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消费者要警惕预付消费风险,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理性充值。同时注重保存证据,例如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收据、消费记录等证据材料。
如遇纠纷,消费者应及时向消协反映情况,若无法追偿,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李通过微信朋友圈获知大永(化名)在出售一台二手奔驰车,经过沟通,双方签订了《车辆销售协议》。
签订协议时,大永仅告知案涉奔驰车曾发生过擦挂等轻微事故,小李觉得这并不严重,于是爽快支付了44万车款。
后来,小李在保养车辆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泡水痕迹,遂委托第三方验车机构对车况进行了全面检验,鉴定结论为车辆为水泡事故车。小李还查询到该车存在六次理赔事故,事故理赔金额高达70余万元。
小李认为大永出售该二手车辆,既未告知车辆系泡水车,亦隐瞒重大理赔事故,根据大永提交的购车发票显示其取得该车辆价格为20万元,而之后的售价高达44万元。小李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购车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出卖方对车辆现状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车辆泡水事故与普通事故不同,可能引起车辆性能的根本性改变。
大永明知该车事故理赔的情况,但未明确向小李告知事实,其行为完全可能导致小李对车辆性能陷入错误认识。
因此,结合大永不能对价格差异作出充分举证说明的情况,能够证明案涉车辆实际价值已严重偏离小李购车价款,故小李有权主张撤销《车辆销售协议》,并由大永退还购车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大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建议选择规范的“二手车”经销商或平台,除了现场看车、试驾外,还应对车辆具体状况、有无事故、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最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以降低交易风险。
如果购车需要办理贷款,也应通过专业机构办理,并明确约定各项费用的性质及金额,尽量减少中间交易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