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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与天府新区法院签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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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01 15:18:4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为四川天府新区和四川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11月30日,天府新区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署合作意向书,并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天府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登亮,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兵参加签约暨揭牌仪式,仪式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综合办主任张波主持。


↑陈兵副院长与徐阳光教授共同签署《合作意向书》


↑罗登亮院长与徐阳光教授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是经中国人民大学批准设立,集科研、教学、咨询于一体的破产法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天府新区法院落地运行,有利于促进双方共同开展破产领域相关问题研究和成果转化,为繁荣破产法学研究、提高破产审判水准、培养破产法学人才提供优质平台和发展契机。


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各自资源优势,深化破产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互动交流,提升破产审判业务水平,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天府中央法务区法律服务体系和四川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