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我院召开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暨深化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培训会,专题学习市中院前期下发的民事庭审优质化相关文件。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宿波主持,全体民事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审一庭副庭长夏旭东领学了《民事庭审优质化庭审标准规范指引》《民事庭审优质化竞赛庭审评审标准》和《民事庭审优质化竞赛文书评审标准》。
宿波专委就庭前会议、庭审规范、文书规范等内容作全流程培训,参会法官结合自身庭审实际作了深入交流。
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登亮就贯彻落实市中院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工作及相关竞赛活动提出要求:
一、深化认识,切实落实: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积极参与市中院组织的庭审技能竞赛、学术研讨等专题活动是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民事审判运行机制,推进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实施好。
二、抓住契机,提升能力:从内容上看,《民事庭审优质化庭审标准规范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基层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这一关键,系具有科学性、操作性的司法实践指南。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规则内化为审判人员自觉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
三、精心准备,确保实效:要将开展深化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工作及相关竞赛活动与办案主业紧密结合,着眼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打造具有典型意义、示范效应的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四、研学致用,提炼成果:要注重实践与理论的互动转化,积极参加市中院“民事庭审优质化与民事司法改革”理论与实践创新研讨会,并通过法官沙龙、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庭审优质化经验,为推进相关改革工作贡献天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