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小李等3人与大宏公司签订了购买车位合同,共购买了44个车位。在按约支付了全部款项后得知自己购买的车位无法取得,大宏公司也无法为小李等人办理备案登记,小李等3人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大宏公司退回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
法官在庭审中细心梳理了双方的诉辩内容及证据材料,发现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明确,但各执一词。法官遂主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通过梳理争议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成功促使当事人就该批案件达成调解。
案件二:近日,两位当事人来到我院天府文创城人民法庭司法释明岗申请判后答疑,原来双方在2020年因民间借贷纠纷产生争议,案件已经调解完毕,但近期双方对调解书中应付未付款项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因此持调解书来申请司法释明。
经过法官助理对该调解书的详细释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剩余履行款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完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