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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法庭进社区 司法为民普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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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8 14:30: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天府总部商务区人民法庭走进天府新区秦皇寺社区,公开审理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秦皇寺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3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原告系商品房买受人,被告系开发商。双方于几年前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税费并委托被告代为缴纳,但被告因自身原因迟迟未向行政部门缴纳税费亦未退还原告,导致原告不能办理产权证书。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税费。庭审中,陈思法官围绕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是否解除、税费的具体金额及退还问题进行了审理,最后,法官当庭判决被告退还代缴税费。

 

庭审结束后,陈思法官详细地向旁听群众讲解了买卖商品房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建议对于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应当直接缴纳,而非交给开发商代缴。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应当多一些巡回法庭,学到更多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陈思法官开展了一场民法典宣讲会,从“高空抛物之保护头顶上的安全”“霸王条款的救济”到“见义勇为免责”,通过对一个个真实案例的剖析,向群众传递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救济途径又有哪些等知识。宣讲结束后,群众积极提出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陈思法官热心为群众解疑答惑,现场气氛热烈。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