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院成都科学城人民法庭走进新兴街道庙山社区,在凉水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庙山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群众等2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中,郑某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贷款合同》,为保证该贷款合同的履行,郑某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信用保证保险,后郑某违约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了理赔款。保险公司赔付后,便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未付保险费以及理赔款、违约金。
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重点围绕“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率是否合法有效、被告剩余应当向原告支付的保费理赔金额是多少、被告与原告之间在旧合同外是否达成新的协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此次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为社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群众进行释法明理,并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签字时要仔细阅读重要条款,特别是关于免责条款部分,同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纠纷要注意采用妥当的方式保存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