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第二审判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6-21 15:39:5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的通知》,对近年来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院第二审判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为获通报表扬的30个地方各级法院负责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内设机构(庭室)之一。

我院获批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以来,第二审判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克服收案总量大、案件疑难复杂、综合工作繁多等困难局面,狠抓涉外商事审判,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并不断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建立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专业快审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域外法查明办法(试行)》,完善自贸试验区巡回审理机制,推动保障中欧班列“一单制”改革,首次发布四川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的中英文双语“白皮书”,牵头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率先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推动召开首届西部自贸司法协同创新论坛,推广四川自贸试验区司法协同创新经验,有力服务保障了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西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服务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我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周强院长指示精神,以建成“全省法院排头兵”和“新时代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不断强化涉外商事审判能力建设,完善涉外商事司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商事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