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天府总部商务区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所签订的《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否应当继续履行还是已经解除以及违约责任展开了激烈的庭审博弈,庭审长达5小时但仍未宣判。
该案的基础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案件的难点在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剑拔弩张均认为是对方的过错,不论判合同继续履行还是解除,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考虑到最好能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的矛盾,庭后承办法官张萍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过两次背对背的调解,但均因双方当事人彼此失去信任,无法达成调解意见而未果。
随后被告当事人采取极端手段威胁恫吓原告,原告当事人随即也以生命受到威胁为由到派出所报案,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
张萍法官都本着该案只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才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实质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她与被告当事人做了深度电话沟通,探寻当事人的根本症结点。同时,张萍法官建立了一个微信沟通群,法官、原、被告当事人及第三人中介公司面对面直接对话,将被告当事人的诉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障碍、房款的支付、原告当事人的顾虑等问题在群里进行直接沟通。经张萍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方案。
法院受理的案件多样,也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了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何安抚当事人情绪、准确了解当事人诉求是一门艺术,也是“司法亲民化”的具体要求。始终要坚持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机关定纷止争的职能归属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