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某文化传播公司向“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府分中心和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分别送去两面锦旗,表达感谢。
自2017年起,成都某文化传播公司持续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提供现场制作及策划服务,受新冠疫情、负面舆论等影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陷入紧张状态,截至2020年12月,累计欠付成都某文化传播公司合同款300余万元。因多次催告无果,成都某文化传播公司将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的11起合同纠纷诉至四川自贸区法院。
速裁中心商事团队收到这批系列案,团队法官穆虹宇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将该批案件委派给“一带一路天府调解中心”调解,并安排团队诉调对接专员覃春花予以协助。考虑到成都某文化传播公司系小微企业,对回款时效要求较高,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内部付款程序相对复杂且公司各代理人难以联系,承办法官、诉调对接专员及调解员张静转变一贯调解思路,积极采用电话、网络、成都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协调。调解过程几度陷入僵局,又几度灵活处理,各方最终就11起案件达成和解。
达成和解后,11件案件的调解协议均通过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快速进行了确认,同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在一周内办理完毕。目前,各方当事人正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严格履行义务。
据悉,该系列商事案件是“一带一路天府调解中心”今年以来调解成功的第一批系列案件。
法官提示,当事人签订的履行行为多次、持续发生的合同,一定要对合同价款以及价款的计算方式进行非常明确的约定,以免在履行中发生分歧。如果合同的价款计算方式难以预先明确,那么双方应当定期进行结算,即便不能及时付款,也要将阶段性的货款金额固定下来。
这批案件中,有的合同款项进行了结算,货款金额就很明确,有的合同款还没有结算,但合同约定的价款和供货单据比较清晰,货款金额也容易确定。但是有一个案件的合同款没有结算,履行中的证据也有争议,最终没有调解成功,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