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到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巡回法庭集中审理三起商标侵权系列案件,当庭调解并促成当事人随案履行全部案款二十余万元。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守正法律服务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川酒企业代表旁听庭审。
该三案原告均为四川某酒厂,三案被告为三家副食便利商店,原告主张被告销售的酒类产品侵犯原告的商标权。在宣判前各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我院当即在巡回法庭就地复庭组织各方当事人确定调解方案,并当庭促成当事人随案履行。被告当庭提交关于不再销售侵权产品的书面承诺且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当即转账支付二十余万元赔偿款,履行完毕所有调解协议内容。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收获颇深,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无论是经营企业还是销售个体,都要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被告也表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将加强对进货渠道及产品的筛查,避免再次出现此类纠纷。
此次巡回审判最终以当庭调解的方式画上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当庭承诺、当即给付,取得了“随案执行”的良好效果,同时也向旁听的企业代表们展示了多元化、高效化的解纷方式,共同见证公平正义的提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