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我院天府文创城人民员额法官曾鲲收到一份当事人从达州寄来的“新年礼物”,拆开快递里面是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公平公正”的锦旗。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1年,原告王某与被告唐某之间发生了一笔总金额高达100万元的借贷款。但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原告王某与唐某仅签订了借款协议,就将100万元借款打给了案外人杜某,案外人杜某在收到款项当日就进行了再次转账,案外人杜某在收到款项当日就进行了再次转账,原告王某未要求唐某出具收条或签订指示交付的补充协议。
庭审中,唐某称双方确实签订了借款协议,但原告王某未履行款项出借义务,原告王某打给案外人的钱与其无关。鉴于案情复杂,承办法官始终秉持高度责任心,细致耐心地查明案涉款项走向,先后多次追加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几次开庭查清案件事实,最终部分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诉求。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相应欠款正在执行过程中。
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天府文创城人民法庭将继续坚守法院人初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严把裁判尺度,用裁判丈量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