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是隶属于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的一级预算单位,于2018年7月12日挂牌成立,2019年1月1日正式受案运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8个机构,下辖4个人民法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9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80名,截至2021年1月31日,实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85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68名。
2.职能职责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天府新区法院管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564平方公里)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集中管辖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因复议行为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四川自贸区法院集中管辖四川自贸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100平方公里)的第一审涉投资、金融、贸易的商事案件(2021年1月1日起),涵盖高新、双流、青白江铁路港、天府直管区4个自贸片区。此外,经最高法院、省法院批复,具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管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案件除外)。
根据2020年受案数,并参考近年成都市法院案件平均增幅测算,2021年预计受案数约3.55万件。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攻坚审判执行,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水平。严格落实均衡结案新机制,强化关键质效目标管理,优化繁简分流机制,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强化立审执示联动,继续开展办案竞赛活动。二是全力攻坚大局保障,深度融入新区发展建设。做实“1+1”组团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司法数据常态分析反馈机制,深度构建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创新先导区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3.0版天府样本。三是全力攻坚基层治理,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提高诉源治理效能,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执行工作,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四是全力攻坚司法改革,打造一流卓越天府自贸品牌。 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自贸审判机制创新,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五是全力攻坚内部管理,促进司法效能全面激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加强素能培养,全面培塑法院文化品牌,妥善处理党务、政务、审务关系,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六是全面加强联络保障,切实优化办公办案环境。加强对外沟通联络,及时跟进后勤保障需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有本级预算。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模式,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全部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一套财务体系承担。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案件审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法院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2021年全院收支总预算8,877.86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7.8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877.86万元;
支出包括:行政运行3,353.57万元、案件审判1,753.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41.18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53万元。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收入包括: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7.8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7,491.48万元增加1,386.38万元,增长18.5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21年1月31日,政法专项编制人员较去年同期增加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较去年同期增加50名),导致人员经费较去年增加576.68万元,二是2020年收案数量较2019年增加47.52%,按此预估2021年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应较2020年初预算增加553.03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度行政运行3,353.57万元,占37.77%;案件审判1,753.03万元,占19.7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41.18万元,占33.13%;其他法院支出208万元,占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9万元,占2.93%;卫生健康支出113.65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248.53万元,占2.80%。
3.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5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27.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8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20万元,较2020年33万元减少13万元,减少39.39%。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实际出行以上级法院或本级批准的出行计划为准。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院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台,目前实际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5万元,较2020年减少13万元,减少72.22%。
2021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一般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方面支出,较2020年预算增加5万元。
2021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18万元。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8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