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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出台
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和预重整案件审理两个《指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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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20 17:54:58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提升我院破产案件审理质效,持续优化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4月出台的《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我院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制定出台了《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试行)》与《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两个文件。

《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试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基础上,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结合本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予以制定。该《指引》分九章节,共三十五条,以破产案件审判流程为设计主线,从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完善债务人财产接管和调查方式、提升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效率、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四个方面对简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进行详实规定,实操性强。通过进一步压缩简单破产案件中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财务状况调查的时间,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该文件是省内法院较早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具体细化的规范性文件。

《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系结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相关意见及我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借鉴吸收省内外法院破产预重整案件审理经验制定,预重整制度整合了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的优势,通过梳理债权债务、引入战略投资者、拟定重整计划草案等一系列破产重整前的工作,有利于降低重整成本、提升重整质量,从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结合。该指引从预重整的启动、指定临时管理人及管理人衔接、预重整期间的保全、预重整方案的效力延伸等方面按照预重整程序流程进行梳理并制作,实操性强。该文件是省内法院中较早对预重整制度进行具体细化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正值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复工复产有序开展的关键时期。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将根据当前形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作用,针对具有不同前景的企业进行分类处置,充分挽救具有重整价值的困境企业,帮助其再生,同时及时清算清理明显缺乏拯救价值的企业,高效率审结相关案件,促进社会资源及时出清,实现优化配置。以上两个文件的出台,将积极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努力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