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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裘晓音院长一行到我院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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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15 17:50:15 打印 字号: | |

5月14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晓音带领部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到我院回访交流。这是继今年3月13日,两家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川渝内陆开放门户建设司法服务保障会议,云签约《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后,再一次共商协作、共话发展的全面深度交流学习。

裘晓音院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展示厅、规划展示厅,考察了我院O2O全网融合理事中心、多元解纷共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案件调度速裁中心等。

座谈会上,裘晓音院长与罗登亮院长分别通报了各自法院近期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就深化构建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互通互联体系,推进《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十条”落地,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度交换了意见。

与会双方就营商环境建设、商事争议调解、诉仲对接、在线诉讼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就合作发布自贸审判白皮书,形成共同认可的裁判尺度标准等达成了初步共识。

我院全体院领导,综合办(法警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诉服中心)、审二庭、审管办(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交流座谈。

我院执行局局长唐骥与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涛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法院强制执行协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构建两地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加强协作,促进执行工作一体化协同发展,努力为共建“一带一路”、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要部署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拓展协作区域,延伸协助事项,确保两地合作横向扩展,纵向深入。2.固化协作程序,压缩协助期限,建立两地执行协作常态化机制。3.加强现场协助、共同应急处突,协力保障异地执行。4.畅通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协作会商机制。

日前,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向我院发送委托执行函,委托我院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我院也向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发送委托调查函,请求协助调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两案作为双方执行协作协议签订后的首批合作执行案件,已高质高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