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我院召开新年第一次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研究最高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要求,前瞻谋划2020年改革创新工作,部署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诉源治理等重点改革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动员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尔旻带领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司改领导小组下设“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五个专项小组,分别由院领导牵头,具体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举措。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文波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多元化解条例》与市中院出台的《关于全市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全面推进“衍生案件”治理的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推进衍生案件治理与诉源治理进行了讨论,明确了相关改革工作的下一步开展思路及重点。
党组书记、院长罗登亮作总结讲话。
一是要加强改革工作的部署统筹。要尽快成立相关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职、加强统筹,明确牵头改革工作推进步骤、确定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切实以试点改革为契机,推动审判质效提升、法院高质量发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结合上级法院要求及本院重点工作,研究出台2020年改革工作要点,全面谋划推进全院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出成效、出品牌。
二是要加强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改革牵头部门要加强同上级法院的沟通联系,对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请示汇报。改革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推进的职能,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全院要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切实落实改革部署要求。各项具体改革工作之间,要注重协同推进,比如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要与诉源治理、“衍生案件”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机制耦合、形成合力。
三是要强化改革工作的品牌意识。各牵头部门、落实部门在推进改革工作中,要有品牌塑造和亮点培育意识,善于从“小切口”挖掘亮点。要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积极报送改革工作信息、撰写改革典型案例、进行改革工作宣传,形成天府改革标识、打造天府改革品牌,并进一步发挥改革品牌的影响力、辐射面。
会议由罗登亮院长主持,其他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