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段时间连降暴雨,籍田街道积水严重,自8月17日起暂移至院机关办公。现天气转好,籍田法庭将恢复原址办公。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8月31日起,籍田法庭将正式恢复原址办公,地址为天府新区籍田街道西街167号,立案、诉服等业务全面恢复办理;
二、籍田法庭已安排的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按照原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如有改动,请以各审判团队最新通知为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