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是隶属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的一级预算单位,于2018年7月12日挂牌成立,2019年1月1日正式受案运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8个机构,下辖4个人民法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90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80名,截至2020年1月31日,实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8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18名。
2.职能职责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管辖范围包括,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按照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因复议行为与省级部门作为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实施范围内的所有一审民商事案件,涉及高新、双流、青白江铁路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4个区域。此外,经最高法院、省法院批准,同时管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案件除外)。
根据2019年受案数,并参考近年成都市法院案件平均增幅测算,2020年预计受案数约3.3万件。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对标“争当四川法院‘排头兵’、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法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司法办案。坚持“四位一体”抓办案要求,强化“司法供应链”管理,以深化庭审实质化为抓手,创新工作管理模式,推进全院审判执行质效水平提升、保障支撑审判能力提升、内外共建共治效能提升。优化繁简分流等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力争司法办案效率效果再上新台阶。二是巩固优化服务大局工作。聚焦大局中心工作法治需求,以五大服务保障意见落地落实为抓手,延深审判职能,优化服务保障水平和效果。三是持续优化“两个一站式”工程。坚持信息化、协同化、便利化原则,进一步落实“四川微法院”,优化“天府智法院”,完善“5+1”全要素全链条诉讼服务保障体系。四是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完善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聚集社会多方力量、丰富纠纷化解方式途径,做强法院内部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非诉社会化解、协同化解的效率。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打造“天府智法院”“公证参与执行”“党建与审判协同发展”等工作品牌,着力推进自贸审判制度机制创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有本级预算。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模式,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全部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一套财务体系承担。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全院收支总预算7,491.4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案件审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法院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91.4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491.48万元;
支出包括:行政运行2,593.64万元、案件审判1,2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79.5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78万元。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收入包括: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91.48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6,409万元增加1,082.48万元,增长16.89%。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是我院运行元年,人员工资关系陆续转入,人员经费部分由原所在单位负担,减少了我院基本支出金额。此外,按照诉讼规律,2019年多数诉讼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环节,致使2020年办案业务经费开支金额有所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度行政运行2,593.64万元,占34.62%;案件审判1,200万元,占1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79.5万元,占35.77%;其他法院支出252万元,占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7万元,占5.35%;卫生健康支出133.99万元,占1.79%;住房保障支出231.78万元,占3.09%。
3.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4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1辆(购置经费18万元);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33万元,较2019年33.5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1.49%。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实际出行以上级法院或本级批准的出行计划为准。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5万元,减少14.29%,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院一般公务用车核定编制1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院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0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因车编未下达,2019年我院暂未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2020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8万元,拟新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待车辆购回后,按相关标准追加运行维护费)。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