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是隶属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的一级预算单位,于2018年7月12日挂牌成立,2019年1月1日正式履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8个机构,下辖4个人民法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90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20名。
2.职能职责
天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管辖范围包括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各类案件,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的民商事案件,省级部门与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因复议行为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根据管辖区域内近年受案数测算,预计2019年受案数约2万件。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天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六个实质化”建设和市中院“高速度、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高规格、高成效”发展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司法办案核心要务,着力构建质效监管、审判保障、服务保障、诉讼服务、改革创新、共建共治六大体系,为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有本级预算。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全院收支总预算6,40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案件审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它法院支出。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0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409万元;
支出包括:行政运行2,700万元、案件审判8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39万元、其它法院支出470万元。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2,700万元,占42.13 %;案件审判800万元,占12.4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39万元,占38.06%;其它法院支出470万元,占7.33%。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暂定为2,7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主要为已办结人事手续的正编、聘编干警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参照人事手续办结情况和工资标准进行清算,金额待定;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运维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参照人事手续办结情况和公务用车编制落实情况清算,金额待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根据调入和招聘人员收入基数计算,金额待定。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法院审判综合工作区租赁费用1,000万元;物业服务及法庭运转经费688万元;办案业务经费800万元;人民陪审员补贴58万元;“智慧法院”建设一期项目700万元;执法装备购置51万元;车辆购置经费200万元;专项业务费200万元;外事外交经费12万元。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满编运行情况下为204万元(实际支出,以到位干警人事手续注明时间为准,按规定标准年底据实清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天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院)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编制正在申请过程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待车辆编制核定后,我院将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核定的价位和数量为准);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履职,2019年部门预算金额是6,409万元。在参照高新区、双流区等同案件体量基层法院财务数据,结合预计受案数、2019年重点工作等情况进行申报,故本次预算公开内容中无上年度财报表数据。
实际运行中,我院将按规定配齐财务专业人员,严格按财经法规开支各项经费,规范核算。鉴于目前正编人员人事手续正在办理、车辆编制正在申请核定过程中等特殊情况,故此次预算公开时部分重要数据暂待定(如:人员经费、车辆经费等),待车辆编制、车辆购置、人事调动等工作办结及年底结算时,将依据相关财经法规确定的开支标准,规范办理资金清算工作,在年度决算批准后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8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暂定为60.5万元,由于车辆编制正在申请核定过程中,车辆购置及运维经费总额暂未确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万元。实际出行以上级法院或本级批准的出行计划为准。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车辆编制正在申请核定过程中,目前实际车辆保有数量为0辆。待车辆编制核定后,我院将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上级部门核定的价位和数量为准)。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剂保障天府新区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的通知》(成中法发〔2018〕152号) “2019年1月2日前,市中院、锦江区法院、金牛区法院、双流区法院要将调剂使用的车辆号牌等信息车辆状况移交给天府新区法院,履行车辆相关交接手续……调剂的9辆警用车辆由天府新区法院使用管理,期间发生的油料保障、维修保养、停车过路等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的规定,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运维(燃油、维修、保养)等方面支出。若新购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在2019年度内验收完毕,按标准开支的运维费数据在年底一并计入我院财务决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