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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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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09 14:23:32 打印 字号: | |

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机要、保密、文印、应急值守、档案等工作;信息化工作和智慧法院建设;目标管理、决议事项督办、代表委员联络、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治区相关工作;财务、装备、经费、国有资产管理、诉讼费监督管理等工作;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项目采购等相关工作;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司法警察值庭相关工作;配合执行实施中必要的强制措施;特定警务保障、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等工作;与司法警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人员考录、任免、调配、考核、职称评定、晋职晋级、工资福利等工作;思想教育、干部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等工作;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等工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学习、服务工作;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部监督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配合纪工委(监工委)综合派驻组工作;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负责协助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关内部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本院机关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官文联工作站、扶贫攻坚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党员作风建设、内部日常纪律作风检查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与机关党建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及立案审查工作;财产保全裁定(含诉前、诉中保全及解除裁定);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信访接待以及诉非衔接等工作;各类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送达等诉讼服务工作;诉讼案件评估、鉴定等对外委托、监管工作;审理除专审案件外的、在院机关立案的天府新区与自贸区简单案件;牵头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诉源治理、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立审执衔接等工作;与立案和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自主开展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四、第一审判庭

审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分流出来的偏民事繁案,专审天府新区与自贸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牵头司法服务保障天府中心及西部博览城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民商事审判改革、民商事审判考核、侵权案件、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内设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并根据庭室实际自主开展其他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五、第二审判庭

审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分流的偏商事繁案,专审天府新区与自贸区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商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以及破产清算、涉外案件;牵头司法服务保障成都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自贸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牵头商事案件、破产清算案件、涉外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内设破产专业化审判团队与涉外专业化审判团队,并根据庭室实际自主开展其他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六、第三审判庭

审理刑事、行政及环资、劳资案件;审理审执监案件;负责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牵头司法服务保障天府文创城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资案件、少年审判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自主开展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七、执行局

负责办理本院各类执行实施案件;财产保全裁定的实施(含解除保全措施);执行案件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与执行相关的其他工作。设简案执行团队,在执行局内部自主开展繁简分流。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司法统计、流程管理、案件质效管理等审判管理工作;牵头案件质量评查;司法改革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审判委员会、调研、案例等工作;综合文秘、信息、宣传工作;与审判管理及综合审判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九、正兴法庭

审理天府新区与自贸区全部金融类、知产类案件;牵头司法服务保障成都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金融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内设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

十、华阳法庭

负责审理华阳街道、正兴街道、万安街道管辖范围内除专审案件外的其他案件及立案(诉服)工作;专审天府新区和自贸区的广告合同纠纷、展览合同纠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牵头司法服务保障天府中心及西部博览城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人民法庭工作;牵头会展案件、房地产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内设房地产案件审判团队,并根据庭室实际自主开展其他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十一、太平法庭

负责太平街道、白沙街道、合江街道、新兴街道、兴隆街道管辖范围内除专审案件类型外的其他案件及立案(诉服)工作;专审天府新区和自贸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牵头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道交案件、家事案件、涉农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内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团队,并根据庭室实际自主开展其他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十二、籍田法庭

负责籍田街道、大林街道、煎茶街道、永兴街道、三星街道管辖范围内除专审案件类型外的其他案件及立案(诉服)工作;专审天府新区与自贸区的旅游合同纠纷、演出合同纠纷、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牵头司法服务保障天府文创城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文旅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审判调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内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团队,并根据庭室实际自主开展其他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


 

责任编辑:朱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