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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首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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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01 16:03:34 打印 字号: |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首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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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上午,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分别受理了履职后的首起案件,原告代理人均是通过移动智能电子诉讼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后,现场领取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据悉,天府新区法院受理的首起案件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由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饶兴运律师代理,据诉状称,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6月2日签订一份《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被告将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2014年7月21日原告已向被告发放了58万元贷款。被告从2018年4月21日至今未偿还贷款本息,现原告向天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同时支付原告律师费及案件诉讼费、律师费,并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饶兴运律师是通过“天府智法院”小程序提前提交了诉讼资料并申请在线立案,今日直接到法院现场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饶律师表示,“今天感到非常荣幸,代理的案件成为天府新区法院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通过移动电子在线办理立案事宜,确实为自己节省了不少时间,现场办案人员专业高效,诉讼事务办理非常顺利,总体感觉相当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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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四川自贸区法院也于今日受理了首起案件,该案是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原告由四川英冠律师事务所王静超律师代理,据诉状称,因原告股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委托王静超律师向四川自贸区法院提起诉讼,王静超律师表示,“天府智法院”的推出,切实为大家提供了诉讼便利,自己也是通过网上申请立案的方式,提前提交诉讼申请材料,从而得以在现场直接领取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节省了大量等待和往返的时间。

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6月,四川省委编委批复明确了法院机构编制事项;7月12日,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以省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域冠名的法院,同时也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后我省新设立的首个人民法院;7月23日,法院筹备组成立,筹备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1月1日,法院正式履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的批复,以下案件属于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管辖范围,公众可以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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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按照基层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管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各类案件。有其他特殊管辖规定的案件,按照特殊规定确定管辖。

2.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按照基层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管辖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的民商事案件。辖区范围内原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仍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省级部门与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因复议行为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除原告选择在国务院部门所在地法院起诉的外),指定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管辖。

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华阳人民法庭辖区为华阳街道、正兴街道;太平人民法庭辖区为太平街道、万安街道、白沙街道、合江街道、新兴街道、兴隆街道;籍田人民法庭辖区为籍田街道、大林街道、煎茶街道、永兴街道、三星街道。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坚持高速度、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高规格、高成效的基本思路,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工作要求,以国际视野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法院。为让当事人进一步感受专业智能、便民高效的司法作风,除研发了“天府智法院”小程序外,还在诉讼服务大厅整合了多项智能诉讼服务,同时通过智能导诉机器人“天天”(英文名“Tina”)提供立案程序引导、法律问答、法规咨询等智能自助服务。

今日上午,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还举行了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所有员额法官在仪式中许下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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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梦溪路1399号。诉讼办事群众通过乘坐地铁或公交均可到达。




责任编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网管理员